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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疑“小三”勾引丈夫 致人轻伤获刑
添加时间:2014-09-11 浏览次数: 2474

    怀疑与丈夫有暧昧关系,狭路相逢,上前相互揪打致人轻伤真是冲动。经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4年8月28日,法院以故意伤害判处李艳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2年10月31日中午11时许,家住青岛市开发区某村村民胡小妹在村上的一个丁字路口看见路中间有两个女人在吵嘴,后来相互揪打,抓对方的头发,仔细一看,其中一个原来是本村陈大虎的老婆李艳艳,大家邻里邻居,胡小妹就上前去拉架。胡小妹拉开二人后就往回走了,走了一段,回头一看,两人又打起来了。李艳艳抓着对方的头发拖,突然李艳艳被什么东西绊倒了,对方也一个踉跄,被李艳艳拉扯倒地,栽了个跟头。很快,警察就来了。李艳艳现年41岁。据其丈夫陈大虎说,这个栽跟头的女子叫钟丽,和其在芜湖打工时相识。有一天晚上他睡觉了,钟丽发信息给他,问能不能交个朋友,他回复后,钟丽每天都会发暧昧短信给他。终究纸包不住火,后来被妻子李艳艳看到手机上的短信,李艳艳气愤之余,就发短信质问钟丽,两人也因此多次发信息互骂。

    2012年10月31日中午11时许,李艳艳在村口碰到钟丽后,因怀疑钟丽与其丈夫有暧昧关系,遂上前拦住钟丽。双方发生争执并相互揪打,揪打过程中,李艳艳自己倒地后拉扯钟丽倒地,致钟丽骨折。经鉴定,钟丽的伤情为轻伤。

    案发后,李艳艳经传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在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后李艳艳与钟丽达成和解协议并得到对方谅解。鉴于李艳艳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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